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实验材料采购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教学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益,厉行节约,避免实验材料积压浪费,保障学校实验教学及科研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实验材料包括各类实验耗材、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化学品、生物试剂、气体等。
第三条 土建类、家具类、安防类、**科研类等材料采购及管理,不属于实验材料管理范围,不在实验材料管理平台中登记,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管理要求执行。
第四条 实验材料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学校实验材料采购、验收、保管、使用、危险废物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资源保障部是学校实验材料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实验材料的采购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计划财务部、教学事务部、科学研究部、研究生院等管理部门,对所管辖经费中实验材料使用负有监管和指导责任。
第七条 各实验室及所在单位是实验材料的直接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经费负责人对实验材料的合规性、合理性及真实性承担管理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负责建立实验材料的出入库制度,接收上级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八条 各使用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实验材料管理平台进行实验材料的采购,勤俭节约,避免浪费,合理安排支出,杜绝虚假支出。
第九条 采购单价或批量价格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的实验材料,应根据学校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第十条 采购化学品,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菠菜优惠担保网化学品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化学品信息管理平台进行采购及管理。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等管控化学品,必须通过平台线上申购,经学院(单位)、资源保障部审核,校园安全部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办理备案手续,统一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购买管控化学品,否则,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如因实验材料管理平台中无相应产品或其他特殊情形,可以申请自行采购,2万元(含)以上的须资源保障部审批。自购材料须在到货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实验材料管理平台进行备案。
第十二条 采购进口实验材料需办理免税的,其采购和免税审批手续由资源保障部统一办理。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 各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验材料的采购与使用情况,以实验室或课题组为基本单位,明确固定的实验材料管理员,负责实验材料的采购、验收、入库、使用等管理。
第十四条 到货验收。采购单价或批量价格5万元以下的实验材料到货后,由各使用单位自行验收,验收人员至少2名,并保存实验材料送货单备查,资源保障部随机抽查验收;5万元(含)以上的,需资源保障部参与现场验收。
第十五条 到货入库。经办人通过实验材料管理平台登记经费编号、项目负责人以及实验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金额、供应商等具体采购信息,完成实验材料的入库建账。
第十六条 信息审核。管理员通过实验材料管理平台线上审核采购信息,其中2万元(含)以上的实验材料采购需要签订合同,合同审核线下进行,实验材料管理平台登记的采购信息须与合同保持一致。
第十七条 出库记录。实验材料使用过程中,经办人须及时登录实验材料管理平台做好出库记录,即登记领用人、领用数量、领用日期等信息。项目负责人或经费负责人负责实验材料的出库管理,出库记录将作为实验材料采购审核时的重要依据。各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实验材料出库的全面核查,资源保障部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实验材料入库出库管理制度,做到采购流程规范,入库验收认真,出库记录健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清查盘点,以保证账实相符,实现实验材料购置与使用全程可追溯。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九条 严格实验预算管理。实验室及所在单位应严格实验材料预算编报,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预算。
第二十条 规范经费报销。经办人在完成实验材料管理平台有关实验材料验收人、发票号、合同编号、入库日期等信息登记后,自行打印对应的《菠菜优惠担保网实验材料入库单》,作为实验材料采购报销的财务凭证之一。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资源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菠菜优惠担保网低值品、实验材料、易耗品管理办法》(菠菜优惠担保网校资[2005]29号)同时废止。
菠菜优惠担保网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