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高等学校采集科技成果项目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未知发布时间:2016-06-07浏览次数:

教技发中心函[2016]36

  各省、市、自治区教委(厅、局),各部属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指示精神,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决定对全国高校系统近5年形成的科技成果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工作,完善高校科技成果项目数据库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的有效对接。此项信息采集工作委托我中心所属的中国技术供需在线负责落实。

  本次高校科技成果信息采集工作意义重大,采集的数据和结果将直接关联到未来高校科研项目立项和国家科技成果引导基金的支持力度。请有关高校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高校科技成果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圆满完成本次高校科技成果信息的采集及上传录入工作,共同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开展。

  本次科技成果信息采集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为准备期(自本通知下发日至2016525),各有关单位需指定专门团队及负责人,并将高校科技成果项目数据库高校联络员推荐表(附件1),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中国技术供需在线;同时依据高校科技成果项目数据库项目信息表样表(附件2)所列内容提前熟悉准备。

  第二阶段为录入上传期(2016525日至2016620),各有关高校自行登录中国技术供需在线数据填报入口(http://211.68.23.102/edudata)注册本单位账户,注册名称及登录密码自行设置,为便于各高校的不同部门分别录入上传信息,每个高校可以依据实际需求注册多个账户,但必须填写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各单位组织专门人员按高校科技成果项目数据库项目信息表要求逐项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按要求每个单位需填报近5(2011年至2015)科技成果信息,每个项目填报一次,其中以财政性科技投入形成的科技成果信息不得漏报。填报全部完成后,将高校科技成果项目数据库项目填报清单(附件3),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中国技术供需在线备案。

  第三阶段为对接期(2016625日至2016825),由中国技术供需在线组织专门人员,对各高校提交的科技成果信息进行最终整理并将以财政性科技投入形成的科技成果信息对接到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为保证科技成果信息采集的准确性,此期间中国技术供需在线将依据各单位网上填报情况,安排专人与各高校指定的高校联络员联系,沟通填报对接工作。

  高校科技成果信息采集是教育部科技管理常态性的工作,为保证本项工作的长期持续开展,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中国技术供需在线将为高校联络员颁发正式聘书。高校联络员的任职要求、工作职责等,详见高校科技成果项目数据库高校联络员工作制度(附件4)

  相关信息请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产学研合作栏目进行查阅。

  联系人:邢飞飞 李萍

  电话:010-62516500 62514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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